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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获国标委员会批准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辑:内蒙古华道咨询
6月8日,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筹建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并由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内蒙古标准化院作为依托单位。
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申请筹建期间,内蒙古质监局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标准化计量局在二连浩特市举行首次交流合作座谈会。双方重点就中蒙进出口产品、物流服务标准、旅游服务标准方面,本着互利共赢、深度融合的原则,在工作互帮、信息互通、业务互认、力量互补、资源互助方面达成多项共识,2016年3月,成功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与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区域标准化合作第一次会议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同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一行5人应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的邀请,参加在乌兰巴托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区域标准化合作第二次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中对两国标准化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自申请以来,积极参与并承担国家级研究课题4项,自治区级项目5项。通过对蒙古国标准题录的收集、整理、翻译、整理成册,对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标准比对,进行研究分析,为我国中蒙进出口贸易提供标准化意见参考。中蒙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将中国茅台酒国家标准(GB/T 18356-2007)技术参数翻译成西里尔文,得到了蒙古国采用,使中国白酒高度酒打入蒙古国市场,带动出口贸易,提升中国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作为“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承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主要承担中国和蒙古国区域标准化各领域的研究与交流,在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制修订、标准互认、公共服务、旅游及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开展多方合作,进一步加大中蒙标准化领域的研究,致力于打造蒙古国标准化事务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开放式平台,推进研究成果面向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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